1月24日晚,第十三期《城投讲坛》如期开讲,由集团项目建设部经理虞朝阳为大家授课,虞经理就2018年1月5日印发的《义乌市城投集团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企业履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作了内容详解,并对该《办法》在项目管理中如何应用进行了系统培训。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虞经理首先就制定《办法》的“初心”进行了阐释:旨在增强集团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守法、信用意识,加强工程管理,提高集团建设项目品质。作为城市的建设者,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是责无旁贷的;作为建设方,规范施工、监理企业履约行为更是势在必行。
接下来,虞经理对履约考核评价体系的使用范围、部门分工进行了说明,而后层层深入,全面解析了该体系的运作机理。以施工单位为例:其履约考核得分由定期评价定级与动态评价定级两部分决定:定期评价定级由评价期内该企业在我集团所有承建项目的每季度综合得分来确定,而每季度综合得分又根据该企业单个项目评价得分根据算法得出。动态评价定级则是随时考量如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通报、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和法律纠纷案件等实时发生的事件,按相应规则直接得出评价定级。
对于单个项目的评价,除了考核人员考勤、施工外运、场内扬尘控制、雨污排放、物料堆放、办公环境、围墙围挡、交通导行、脚手架、作业安全、施工用电、消防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变更等“日常抽查十五项”,还考虑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的评价,主要是: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文明标化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民工工资支付、工程变更申报、施工资料申报、施工企业管理、协调配合方面、社会评价方面等十大方面。综合考虑“日常抽查十五项”、项目负责人“十大方面”评价、额外加分内容(鲁班奖之类的荣誉得分),最后根据相应算法得出企业该项目得分。

最后,虞经理对最终信用等级的应用进行了说明。如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将实施较低频率的日常抽查或检查,同时予以在集团公司各类评比表彰时优先推荐,优先考虑资格,集团公司小型工程直接或邀请发包资格。此外,履约考核评价还将应用于“评定分离”、标化、创优等方面,对企业后续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该《办法》考虑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方方面面,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了一个十分有效的抓手,响应城投“质量安全提升年”行动,助力规范义乌建筑行业履约行为。虞经理表示,项目管理人员应当活学善用履约考核评价,着力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助力集团打造“大建设”、“大管家”、“大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