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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森林通道七标段价款结算抽查复审结果的整改结果的公告
日期:2021-03-11

20201124日,义乌市审计局完成对我单位的义乌市森林通道(四海大道、阳光大道两侧AB标)七标段价款结算情况的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义审函〔202018号),对于审计中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我集团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强化抓实审计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未按图施工和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审计整改要求:责成问题单位整改落实,严格按设计图标准施工,如有变更应按变更程序实行,并做好变更相关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我集团对现行《义乌市城投集团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2017版)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加强审核力度,明确责任划分,规范变更流程,严格执行先批准、后实施的管理办法,牢牢扎紧制度的笼子。同时,责成下属企业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针对该问题进行全面自查。经查明,2014年,集团为贯彻落实市委领导批示抄告单(编号201401090201401691)精神,积极响应建设局在绿化工程控制的主要做法,在确保景观效果的基础上走节约型园林之路。该项目对苗木的密度、工程量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整,项目调整后造价减少约812万元,调整后工程量按实际竣工图结算,造价以审计为准。

二、土地政策处理不到位等造成项目滞后问题。

审计整改要求:责成问题单位整改落实,按照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工程开工建设之前要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等各项准备工作,避免该类问题造成工期延误。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明,该项目由园林绿化管理局负责招标管理,招标方案出于节约工程投资考虑,采用土方内部消纳平衡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尚经村等土地政策处理问题,无法按招标方案实施,导致工期延期。现已责成下属企业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针对政策处理难题,制定一揽子有效举措。一是合理设置工程实施方案,既要考虑经济性也要充分考虑可实施性;二是设置政策处置专员,加强统筹对接;提升工程前期建设管控力度,探索工程流程串联改并联,提高工作效率。三是严格工期管理,制订并完善工期管理有关制度,同时强化履约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结算工作运行不规范问题。

审计整改要求:责成问题单位整改落实,对义乌市森林通道(四海大道、阳光大道两侧AB标)七标段工程结算中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纠正。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明,该项目原建设单位为园林绿化管理局,于201416日完成项目招标工作。针对该问题,我集团严格验工计价制度,杜绝超付现象。同时,责成下属企业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针对该问题加强现场审核,保证量价一致。对该工程结算中多计的工程价款,已予以扣回。

四、前期决策不到位造成资源浪费问题。

审计整改要求:责成问题单位整改落实,项目立项时,应对项目的策划、评估、决策、设计做好深入的研究和调查,避免因其他项目的交接问题造成损失让费。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明,在城投集团成立前,该项目已由林业局立项,园林绿化管理局负责招标管理。20144月该项目正式移交我集团。20169月,因城市发展需要,启动阳光大道立交化改造提档工程,工程与原森林通道重合,需要进行乔木移植及灌木清理。针对该问题,我集团从中认真吸取并总结经验,防止该类问题再次发生。一是举一反三,优化项目评审机制,加强与建设局、自规局等部门沟通协调。二是在决策阶段必须进行项目全面分析、环境评价,降低不利影响。认真梳理项目前期决策事项清单,加强指导监督,进一步完善前期规划设计决策制度。

 

 

 

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