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1月24日,义乌市审计局完成对我单位的义乌市森林通道(四海大道、阳光大道两侧A、B标)七标段价款结算情况的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义审函〔2020〕18号),对于审计中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我集团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强化抓实审计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未按图施工和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审计整改要求:责成问题单位整改落实,严格按设计图标准施工,如有变更应按变更程序实行,并做好变更相关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我集团对现行《义乌市城投集团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2017版)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加强审核力度,明确责任划分,规范变更流程,严格执行“先批准、后实施”的管理办法,牢牢扎紧制度的笼子。同时,责成下属企业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针对该问题进行全面自查。经查明,2014年,集团为贯彻落实市委领导批示抄告单(编号201401090、201401691)精神,积极响应建设局在绿化工程控制的主要做法,在确保景观效果的基础上走“节约型园林”之路。该项目对苗木的密度、工程量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整,项目调整后造价减少约812万元,调整后工程量按实际竣工图结算,造价以审计为准。
二、土地政策处理不到位等造成项目滞后问题。
审计整改要求:责成问题单位整改落实,按照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工程开工建设之前要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等各项准备工作,避免该类问题造成工期延误。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明,该项目由园林绿化管理局负责招标管理,招标方案出于节约工程投资考虑,采用土方内部消纳平衡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尚经村等土地政策处理问题,无法按招标方案实施,导致工期延期。现已责成下属企业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针对政策处理难题,制定一揽子有效举措。一是合理设置工程实施方案,既要考虑经济性也要充分考虑可实施性;二是设置政策处置专员,加强统筹对接;提升工程前期建设管控力度,探索工程流程串联改并联,提高工作效率。三是严格工期管理,制订并完善工期管理有关制度,同时强化履约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结算工作运行不规范问题。
审计整改要求:责成问题单位整改落实,对义乌市森林通道(四海大道、阳光大道两侧A、B标)七标段工程结算中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纠正。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明,该项目原建设单位为园林绿化管理局,于2014年1月6日完成项目招标工作。针对该问题,我集团严格验工计价制度,杜绝超付现象。同时,责成下属企业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针对该问题加强现场审核,保证量价一致。对该工程结算中多计的工程价款,已予以扣回。
四、前期决策不到位造成资源浪费问题。
审计整改要求:责成问题单位整改落实,项目立项时,应对项目的策划、评估、决策、设计做好深入的研究和调查,避免因其他项目的交接问题造成损失让费。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明,在城投集团成立前,该项目已由林业局立项,园林绿化管理局负责招标管理。2014年4月该项目正式移交我集团。2016年9月,因城市发展需要,启动阳光大道立交化改造提档工程,工程与原森林通道重合,需要进行乔木移植及灌木清理。针对该问题,我集团从中认真吸取并总结经验,防止该类问题再次发生。一是举一反三,优化项目评审机制,加强与建设局、自规局等部门沟通协调。二是在决策阶段必须进行项目全面分析、环境评价,降低不利影响。认真梳理项目前期决策事项清单,加强指导监督,进一步完善前期规划设计决策制度。
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