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8月20日,义乌市审计局对我单位的阳光大道立交化改造提档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义审报[2020]6号),对于审计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了审计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执行建设程序及招投标制度问题。
审计整改要求:责成问题单位整改落实,严格依法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报批手续,执行招投标制度,避免因程序不到位造成损失浪费。
整改落实情况:现已责成下属企业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针对该问题进行全面自查,严格执行我市及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制度,并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对接,确保建设程序到位。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集团项目招标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强化土地要素保障,避免出现边办手续边实施的情形;强化教育管理,加大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在问题整改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工程内控管理问题。
审计整改要求:责成问题单位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工程合同、变更等审批管理,强化工程合同执行管理和监督,切实提供国有建设资金使用绩效。
整改落实情况:现已责成下属企业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针对项目合同签订、变更审批等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撤销二阶段一标钢箱梁分段调整变更,相关费用从结算价款中扣除;同时集团对现行《义乌市城投集团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办法》(2017版)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强化业务培训,加大工程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
三、工程实施管理问题。
审计整改要求:责成问题单位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工程实施现场管理,加强对工程各参建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参建各方正确履责。
整改落实情况:现已责成下属企业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严格责任追究,依照合同条款对相关业务单位按合同进行违约处理,并按《义乌市城投集团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企业履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义乌市城投集团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对业务承接单位进行过程履约管理。强化制度宣贯,加大集团项目建设有关制度的内部学习培训,着重向一线人员延伸,同时向相应业务承接单位进行交底,并做好制度解读等工作。
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