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义乌市检察院技术业务用房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标志着该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义乌市检察院技术业务用房工程位于香山路369号,项目投资3712万元,建筑面积6639.38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6层,建筑高度22.95米。该大楼设计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通过主楼天平对称布置体现检察院的公平正义,同时赋予办公大楼“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理念;二是利用建筑造型强烈的时代气息,表达走在前列的现代潮流和与时俱进的创新品质;三是借助现代建筑智能化、数字化的领先科技以及绿色节能的最新成果,构筑集高效、节能、生态为一体的高标准综合建筑。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牢固树立“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建精品工程、树一流品牌”的项目管理理念,明确责任落实、加强过程管控、严格管理考核,实现过程资料、费控管理与工程建设同步开展。消防验收、环 保验收等各专项验收工作协调推进。
该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缓解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压力,同时通过信息化及文化场所建设,提升检察院办公办案科技化水平,缓解案多人少的现状,打造义乌版本的现代化科技强检、文化育检示范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