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精心组织下,城投集团会同市财政局、市纪委、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和市交投集团等单位远赴深圳市住建局、财政委,深入学习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先进经验。
明确中标结果评定分离,实现招标人权责统一。为防止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一直以来在制度设计上限制甚至剥夺了招标人的定标权,由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定标,由此引发了一些评标专家腐败的案件。改革后采用评定分离制度,定标权从评标委员会回归到了招标(采购)人手中。评标委员会不再确定分数排名,不能直接确定中标人,其评审结果仅供业主参考,最终定标由招标(采购)人负责。改革强化了招标人的主体责任,实现了招标人的权责统一,解决了专家不专、程序空转、无人对招标(采购)结果负责等问题。
深入简化招标前置条件,侧重事中与事后审查。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要求,招标人要先取得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之后,才能启动招标程序。改革之后,对于已办理计划立项手续,但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尚不完备的项目,如满足招标的相关技术条件,招标人可先行招标,但须向主管部门书面承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通过简化招标前置条件,让工程招标与规划许可等手续同步办理,大大缩短了招标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推行政府采购电商化,厘清采购责任与禁区。目前,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系统与电商平台已做到自动对接,采购人下单采购的所有操作都在政府采购平台上完成,有迹可循,便于监督。作为电商采购的配套手段,深圳在全国率先推出“公务采购卡”,明确规定了使用公务采购卡结算的情形,对每一笔公务支出实施动态监控,遏制违规消费,将滋生腐败的可能性扼杀在摇篮之中,使得整个采购流程更加阳光、透明。
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改革是通过长期的招投标工作中积累的大量经验,对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
考察组一致认为,通过本次考察学习,大大开阔了视野,理清了今后的工作思路。下一步,我集团将有效结合日常工作实际,配合主管部门将深圳先进的改革经验“取其精华”,完善我市制度建设,补齐城市建设短板。 (项目建设部)